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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抢劫

  阿美莉卡西海岸每到冬季总是阴雨绵绵,如今正值初冬时节,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雨也准时下下来,路灯昏黄的灯光让今夜的小雨更有一丝孤寂。

  一个戴着黑色兜帽的男子将手裹在单薄的外套里,缓慢踱步到一间便利店前,他在门口晃晃悠悠地转了几圈,像是终于下定决心,来到便利店门口猛地推开玻璃门。

  “把你们的钱全部交出来!”

  便利店中只有两人——有些年纪的华人大妈老板,以及同样是华人的年轻人顾客,他们刚刚还在针对打折卡问题争论不休,年轻人因口才不佳,说不过大妈最终不得不放弃。

  正当他掏出钱包准备付钱时,那个不速之客闯了进来,将一直藏在外套中的手枪掏出来指着他。

  不是吧?今天这么倒霉?

  被手枪威胁的林溪迅速举起双手,自然地就像是演练了非常多遍一样。

  当然,倒霉的他也实战过几次,不然也不会如此流畅地行维希法国军礼。

  林溪对流程十分熟悉:“哥们,钱给你,不要开枪。”

  说罢就将手中的钱包丢到劫匪脚边。

  劫匪看着脚边鼓鼓囊囊的钱包,又看着面前人畜无害的两个亚裔,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今天是他第一次开张,没有常年混社会的人那么丰富的经验,也不像他们劫匪中的至圣先师拉姆那样习惯在抢劫前做充分的调查与准备。

  因此他对于业务流程还不甚清晰,他甚至连装钱的口袋都没带,脑子里面就想着干它一票就急不可耐地跑出来投入美国抢劫行业这片红海中。

  那么现在他应该干啥?

  他的目光在钱包以及两个亚裔之间来回跳转,脑子在飞速转动。

  首先,他现在很需要、非常需要、特别需要钱,很多很多钱。

  其次,这两个华裔没有威胁。众所周知,跑到阿美莉卡这片热土的绝大多数润人都没啥威胁,属于路边走过的狗都可以扇两巴掌的究极软柿子。

  而现在,脚边触手可得的厚厚一沓钞票,面前是比兔子还没有攻击性的华裔,那么答案显而易见:拿上钱,跑路!

  犹豫再三,他尝试屈膝,试图在捡起钱包的同时还能继续保持对两个华裔的威慑。

  然而对方丢钱包的位置过于刁钻,而他也没有蹲下的经验,因此够了好几次都没够着。

  “……”林溪看着面前劫匪的滑稽模样,眼皮子挑了挑。

  现在的人哪,连当亡命徒都不上心,真的是,阿美莉卡劫匪的水平一代不如一代,阿尔卡彭知道了如今阿美莉卡的劫匪是这副模样恐怕会从棺材里跳出来。

  始终够不着钱包的劫匪,最终气急败坏,面前被枪指着的两个亚裔在此期间也没任何动作使得他的警戒心大大降低,他最终做了个他自己觉得无伤大雅的决定。

  低头弯腰!

  正当他手指即将碰到钱包时,后脑勺传来冰冷的触感。

  “麻烦你,把钱包递给我一下可以吗?”

  林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就在他弯腰的两三秒时间内,对方完成了拔枪、开保险、来到他面前并用手枪指着他后脑勺这几个动作。

  被手枪指着的他背后瞬间出了一声冷汗,手里的手枪也因为恐惧拿不稳滑落,摔在地上。

  听声音,是塑料的。

  “假枪还敢抢劫?胆挺肥啊。”林溪都快被这个蠢货逗笑了。

  劫匪误判了一件事:他面前确实是有两个华裔没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华裔都是润人,至少现在拿枪指着他的头的林溪不是,他可不是可以被随意搓圆捏扁的软柿子。

  “不要开枪!不要开枪!”他可不会怀疑对方拿着的枪是假的,也不敢赌对方的枪里有没有子弹。

  他是老美国正星条旗的,没有人比他更懂被抢指着。

  从善如流捡起钱包,递给对方后,他也开始行军礼。

  当然,还是维希法国的。

  这个时候他又一次重新打量起面前这个看似温和实则相当危险的年轻人。

  对方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西装,不是很贵,却体面而贴身;不同于其他亚裔他有一头红褐色的头发,虽然不像其他工薪阶层人士一样打理得一丝不苟却也干净利落;长相即使以他的眼光来看也属于很帅气的类型,并且非常具有东方气质。

  但是!唯一的瑕疵是他的眼睛,准确来说:他的黑眼圈。

  劫匪从未见过如此严重的黑眼圈,很难想象世界上居然有人的黑眼圈能像电影里面古埃及烟熏妆一样。

  在他观察对方的同时,林溪也在观察他。

  “第一次抢劫吧?说说看,哪里遇到了难事,不知道抢劫要坐牢被灌成泡芙吗?想想你老婆。”

  劫匪痛苦地表示:“离婚了。”

  “额……”林溪没想到居然一脚踩在对方雷区,打算换个角度:“你还有朋友兄弟,你不想和兄弟一起喝酒了吗?”

  “就是因为喝酒,就是因为他我们才离婚的。”劫匪更加痛苦了。

  啧,连踩三处雷。

  “你想想你的孩子,孩子不能失去他的爸爸。”

  劫匪哽咽起来:“孩子是他们的。”

  林溪没想到自己居然又一次踩中雷点:“你总得担心一下你的房子和爱车吧?”

  劫匪捂住嘴泣不成声:“被他们拿去抵押,钱全卷跑了。”

  林溪知道自己不能再说了,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不再刺激他,让他安安心心进监狱。

  罪过罪过,这真的并非他的本意。

  目送劫匪坐进警车,林溪才终于结账离开便利店,一路走回自己的公寓。

  公寓门口,恰好遇到住在隔壁的邻居,稍微寒暄一会后,两人告别。

  “做个好梦,林溪。”

  “做个好梦,夏普洛太太。”

  和老太太打完招呼后,林溪打开自己公寓的大铁门走了进去,轻轻将大门关上后,他脸上专门用于应对人际交往的灿烂笑容瞬间垮下来。

  还是这样舒服。

  “我回来了。”他轻声说道。

  然而公寓屋子里静悄悄的,根本没有人回应。

  当然不会有人回应,他一个人住在这间将近一百多平米的公寓内,除非见鬼或者来了什么不速之客,否则这间屋子绝大多数时间都不会传出任何声音。

  把自己的公务包挂在门边的置物架上以后,林溪长出一口气——今天还真是有够倒霉的。

  嗯……说得好像他以前就不倒霉了一样。

  算了,“睡觉”吧。

  林溪所谓的“睡觉”实际上就是把自己洗白白然后扔在床上闭上眼睛一动也不动。

  当然不是他不想睡着,而是他睡不着。

  身为孤儿的他小时候为追求更好的教育资源,不得不不停压榨自己,一分钟的时间恨不得同时做三件事。

  没有注意休息影响了大脑与睡眠有关的脑区发育,他患上了严重的失眠症,当他察觉自己的睡眠时间大大缩短后已经来不及了。

  在付出了高昂的检查费用后,他得知如果不是自己运气够好,休息不足造成的影响可不只是失眠这个轻松而写意小症状,只要再严重一点,各种精神疾病就会组团敲响他家的门,到时候圣伊丽莎白就又会多一个常驻客户了。

  哦不对,这里其实是DC世界,所以有一定可能会转进阿卡姆。

  乖乖,这可太吓人了。

  收到检查报告后的林溪,一想到这个可能就吓出一身冷汗。

  虽然目前蝙蝠侠还没出现,可阿卡姆疯人院仍旧在整个美国赫赫有名,并且在朝着闻名全球的趋势一路狂奔。

  为了以后不成为阿卡姆里面的“人才”,他只能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睡着。

  除了使用麻醉类药物外,他将一切能找到的办法都尝试了个遍。

  他每天睡前坚持喝牛奶、洗澡、稍作运动甚至冥想。

  然而这些办法都没什么卵用,该睡不着还是睡不着。

  他已经一个月三天十五个小时没睡着了,即使他每天晚上都会躺在床上闭眼休息,然而这种休息始终比不上真正的睡觉,他的身体和精神实际上已经相当疲惫。

  一直不停活动的意识逐渐失去对身体的掌控,迷迷糊糊中,他终于如愿以偿,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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